前不久,吉林省吉林市八家子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冲突,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在与村民发生肢体冲突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一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更为“城管困境”留下沉痛的思考。
正如基层城管局长所言,“城管最大的问题就是搞不清‘城管是谁’”。街头执法,却没有专门的立法支持;各地都有,却没有国家层面的管理部门。立法的缺失,是造成城管与执法对象冲突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武汉“城管革命”正是直指这一症结,利用副省级城市的立法权限,率先推出《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让城管执法有法可依,为依法执法创造了法律前提。同时,又通过具体的规则供给,把城管的行为规则细化,逐步走向规则化管理的常态。
在法律框架内,城管依法执法,执法对象依法维权,才能寻找城市管理的最大公约数。面对城市管理领域的风险挑战,武汉立法先行的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