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2013-02-24 13:15: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定于2月下旬进行专业考试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定于2月下旬进行专业考试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在报考我局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了各职位面试人选。
  二、面试确认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6日24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ya ny im in g@ ch in as ar ft. go v.c n 进行确认。邮件标题为:“姓名+面试确认”;邮件正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二)请考生下载并填写《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随确认邮件一并发送。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二)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面试时应提供与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报考电影局办公室科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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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各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请考生于专业考试及面试当日提前40分钟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门传达室集合。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乘坐公交1、37、52、99、337、728路南礼士路站下,或地铁一号线南礼士路站C口出即到)。

  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为上午9点开始,截止当天上午8点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专业考试或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于面试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专业考试和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晏一茗

  联系电话:86091931

 

  四、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各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请考生于专业考试及面试当日提前40分钟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门传达室集合。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乘坐公交1、37、52、99、337、728路南礼士路站下,或地铁一号线南礼士路站C口出即到)。
  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为上午9点开始,截止当天上午8点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专业考试或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于面试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专业考试和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晏一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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