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答疑
2014-12-18 23:25: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和等级一是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是指事业单位设置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为“类别结构比例”。二是专业技术层级岗位结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和等级

一是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是指事业单位设置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为“类别结构比例”。

二是专业技术层级岗位结构比例:是指事业单位设置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为“层级结构比例”。

三是专业技术层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是指事业单位设置的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之间的划分的各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为“等级结构比例”。

(一)专业技术岗位

什么是岗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所称的“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岗位有其明确的构成要件,即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则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如何区分?按照现行职称制度,有29个系列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我市事业单位常见系列包括:高校教师、中专教师、技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卫生(医、药、护、技)、农业、文博、图书资料、艺术、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档案、教练员、翻译、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新闻系列(包括采、编)、播音、律师等系列。列入29个职称评审系列的岗位都是专业技术岗位。未列入29个系列的不能跨入职称评审系列的岗位,不能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分为三个层级和13个等级。“层级”和“等级”两个概念的指代不同。“层级”重在“层”,“等级”重在“等”,在“层”下设“等”。三个层级是指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也就是一至七级;再细分就是,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也就是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也就是十一至十三级。

(二) 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

岗位结构比例共三种:一是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二是岗位层级的结构比例,三是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第一种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

以专业技术为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为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原人事部已经会同文化、科研、卫生、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农业、体育、交通、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发了行业指导意见,省人社厅会同省相关主管部门也都分别作了转发。比如,省人社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5号)要求,各级卫生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单位是什么类型的单位,是技术型还是管理型。

(三)岗位不同层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国家、省、市的“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四)岗位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由于专业技术一级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国家进行统一管理,地方不可以使用,因此在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设置上,也不包括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其余专业技术12个等级之间结构比例的控制标准分别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员级岗位是自然生成,没有比例限制。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及相关问题

不管是专业技术岗位,还是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都是一样的,一共有5条,详见122号文件第20条的规定。

(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总的原则是,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条件,要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由事业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1、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要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实行职业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准入控制的条件要求,也就是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医师、护士的执业资格等。

3、以聘任代替评审,在抚顺现在还没有,在这里就不说了。

(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条件和管理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管理,由省人社厅实行条件、程序、总量控制,分直接聘用和评选聘用两种方式。其要求和程序是,二级岗位的聘用,必须按照隶属关系,报省人社厅核准;各事业单位根据省人社厅的核准结果进行聘用。二级岗位评选聘用人员,必须符合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左右的条件;对于一些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时间较晚的系列,比如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等,最低不能少于8年。

(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管理

关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管理问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管理,实行条件、程序、总量控制。岗位核定及聘用由市人社局统一管理。

聘用条件有以下两项:一、符合省里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但经省里评定没有通过的人员。二、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并且具备文件中所列举的3项条件的其中一项,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奖励的等级应是文件规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奖励;一是奖励的行政主体应是国家行政机关和省级党委和政府;二是本行业最权威奖励;三是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二级岗位应该是十年以上,三级岗位应该是六年以上。

(四)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实施步骤

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分两步实施。这也是聘用工作的客观要求。

第一步要实现平稳入轨。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新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和等级,对现已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层级内依据本人及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通过竞聘进入相应等级岗位。

第二步实行正常化管理。平稳入轨完成后,随即转入正常化管理,此时事业单位空余的专业技术岗位方可使用,原则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之间,逐等级竞聘上一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关于岗位管理手册的换发和使用问题

鉴于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结束后即进入岗位正常管理阶段,为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工作,要实行新的岗位手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把已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上岗人员按要求填入《抚顺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原《抚顺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手册》随即作废。在履行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核准手续时,市人社局专技处要在《抚顺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等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并签章。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关于特设岗位设置问题

国家和省里的设岗文件都提到了特设岗位设置问题。从2004年开始,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0〕15号)规定,对引进的硕士以上急需高层次国内外优秀人才,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政府人事部门按职能权限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认定。特设岗位由于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其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需要报市人社局专技处核准。

(二)关于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的问题

“双肩挑”是对在专业技术和管理两类岗位上同时聘用的一种通俗说法。事业单位首次设岗聘用时,按规定限额确定为“双肩挑”范围内的人员数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正职的50%核定。“双肩挑”岗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因人而异。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遵循文件问题

一是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抚顺市人社局《抚顺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抚人社发【2010】122号)。

二是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抚顺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抚人社发【2010】123号)。

三是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抚政人发【2005】29号)。

四是《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社【2010】25号)。

五是《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结构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09】97号)。各行业的指导意见。

(四)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是指该等级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如省要求二级岗位需聘任正高10年以上。为确保全市平稳顺利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在任职年限的把握上平衡一致,并且统筹兼顾平稳入轨与正常化管理的岗位聘用工作,经研究对三级以下岗位聘用的任职年限要求明确为:三级岗位需任正高6年以上;四级岗位需具备正高任职资格;五级岗位需任副高10年以上;六级岗位需任副高5年以上;七级岗位需具备副高任职资格;八级岗位需任中级10年以上;九级岗位需任中级5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十一级岗位需任助理级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需具备助理任职资格;十三级岗位需具备技术员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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