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担负着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学校为厅(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8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学校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有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有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27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有MBA和EMBA办学权,32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9个校级重点学科,设有16个学院和2个专业教学研究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和商务学院(独立学院)。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http://www.xjufe.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2日至7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内地“211工程”院校或“985工程”院校毕业博士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2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正规教育大学本科。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者须达到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
(九)专业教师(含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非教师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非专业教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经世楼717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BRT1号线新疆财经大学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旭 联系电话:0991-7842171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7月15日- 16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财经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专业教师岗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