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63人公告
2015-07-10 23:36: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充实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5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

为充实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5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乌鲁木齐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在乌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具有乌鲁木齐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4、驻乌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配偶和子女;

5、符合留乌条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转业士官;

6、在乌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7、具有新疆户籍的人员可报考以下单位的招聘岗位:

(1)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病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和市养老福利院。

(2)医疗卫生类(B类)岗位(除护士)。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5年7月1日):

1、招聘录用未满3年的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2012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6月30日至1979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它涉及年龄条件依此类推);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条件以及其他专业条件;

4、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资格审查时须携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原件。

(一) 信息发布

《2015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5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lmq.xjrs.gov.cn/)、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www.wlmqrsks.com)和红山网(www.hongshannet.cn)公布。

(二)报名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www.wlmqrsks.com),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笔试(综合考试、专业考试)每科4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A类(教育类)、B类(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费和笔试(综合考试、专业考试)费用在报名时缴纳;C类(其他专业技术类)、D类(工勤技能类)岗位报名费和综合考试费用在报名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在专业考试之前缴纳。

(三)笔试

1、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类别,考试分为A类(教育类)、B类(医疗卫生类)、C类(其他专业技术类)和D类(工勤技能类)。

A类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政策法规;B、C类综合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类综合考试科目为《职业道德》。

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机构)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国家或自治区级劳动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6)在乌鲁木齐市见习单位见习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

(7)符合留乌条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转业士官加5分;

(8)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9)报考乌鲁木齐县所属托里乡、萨尔达坂乡和达坂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加10分,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六年;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只能就高加分一次。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考试(技能操作测试)

专业考试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根据岗位需要,部分招聘岗位需进行技能操作测试。

专业考试(技能操作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15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资格审查对象: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并且根据笔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规定比例计算)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

1、属于乌鲁木齐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高考前本人户籍在乌的证明和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学籍证明>);

2、乌鲁木齐户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在乌配偶户口簿等材料;

3、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或配偶)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和子女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等材料;

4、符合留乌安置条件且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转业士官须提供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5、“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团市委出具的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6、“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期满服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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