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2015年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工作安排,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线已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xml:namespace>
一、面试时间
2015年7月19日-26日。为便于考生面试,将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岗位所在地州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昌吉州、塔城地区 | 2015年7月19日 (18日报到) | 详见面试准考证 |
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 吐鲁番地区 | 2015年7月20日 (19日报到) | |
阿克苏地区、博州、自治区直属 | 2015年7月21日 (20日报到) | |
克州、巴州、伊犁州(察布查尔县) | 2015年7月22日 (21日报到) | |
伊犁州(伊犁州直属、奎屯市、伊宁市、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霍尔果斯市) | 2015年7月23日 (22日报到) | |
伊犁州(伊宁县、昭苏县)、喀什地区(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岳普湖县) | 2015年7月24日 (23日报到) | |
喀什地区(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县) | 2015年7月25日 (24日报到) | |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和田地区 | 2015年7月26日 (25日报到) |
二、面试报到地点
新疆师范大学(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乘BRT2、3号
线、59路公交车新疆师范大学站下车即到)。
三、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通过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的考生。
四、面试内容
以自治区教育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上公布的《2015年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考试说明》规定的内容为准。
五、面试准备材料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上述四个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30、下午:15︰00(北京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办理领取面试准考证等手续,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其他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不再计算总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