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巴楚县教育系统竞聘上岗182人公告
2015-07-30 12:31: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现面向巴楚县竞聘18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现面向巴楚县竞聘182名教师和局机关干部,竞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干部),本县其他领域的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并符合其他竞聘条件的正式在职在编的全额事业单位干部。

普通专任教师获得自治区级、地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全国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竞聘条件

(一)竞聘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2、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竞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3、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表要求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5年8月1日;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加竞聘上岗人员除符合以上6个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备《2015年巴楚县教育系统竞聘岗位表》的相关要求和资格条件;

2、有一线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与竞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竞聘岗位(见附件)

四、竞聘程序

此次竞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2015年巴楚县教育系统竞聘报名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竞聘岗位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6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本次竞聘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费用: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人,面试费40元/人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8月1日

报名地点:巴楚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报名电话: 0998-6213774

联 系 人:潘 伟 18699883000

马少全 1800998282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竞聘人员与竞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根据简章及考生报考岗位,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进行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合格后,公布参加竞聘人员花名册,每个竞聘岗位原则上达到3人方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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