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8-17 12:52: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事宜如下:一、单位简介: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担负着教育培训新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干部、基层统战干部和基层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干部,以及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等。目前,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为自治区党委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机关党委、马列教研室、统战教研室、图书馆七个县处级机构,现有教学、管理人员29人;教学办公楼建筑面积5855平方米,会议厅、图书馆、计算机房、健身房等设施齐全,能同时满足100名学员的培训需要。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至8月2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七)精通汉语,能熟练用汉语授课;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6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26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

2015年8月18日--- 2015年8月26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按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单位地址: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东二巷111号,乘30路车在新疆医科大学二附院车站下车斜对面)。

(四)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许蕾、刘春 0991-4661340 0991-4661240(传真)

(五)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5 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二)资格审查

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和面试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资格审查通过者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2)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各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其中试讲采取使用汉语讲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和授课水平,试讲时间30分钟。试讲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公布考生试讲成绩。试讲结束试讲人员即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使用汉语现场写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写作能力,测试时间20分钟,专业测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公布成绩。最后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测试成绩×30%)×70%=100。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示栏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干部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林鹏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干部处副调研员

监督电话:0991-2391837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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