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洛浦县招聘中小学教师78人公告
2016-10-10 15:48:13   来源:洛浦县党建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529128541为解决洛浦县教师资源不足,满足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经县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78名中小学教师。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1 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新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

为解决洛浦县教师资源不足,满足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经县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78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新疆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2.具备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性别、族别不限,少数民族必须精通汉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有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35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各岗位工作的需要;

4.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学前教育、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

5.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聘用性质

洛浦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聘用制),共78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考录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按需统一分配岗位。教师聘用期限为3年,在此期间积极鼓励参加自治区、地区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享受以下工资待遇,大专3780元/月(含五金),本科3980元/月(含五金)。

(二)其他待遇: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提供住宿,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在干部周转房或学校教师宿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通过洛浦县电视台、广播、信息网、和田信息网、洛浦县党员干部人才家园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人员请在洛浦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并认真填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和田地区户籍人员必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社区居住证明、婚育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网上报名。和田地区以外户籍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社区居住证明、婚育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上传至邮箱lpxwrcb@126.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8日。

报名地点:洛浦县教育局,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1220室。

联系电话:0903-6622256,15001455696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卷面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1:00—12:30);

笔试地点:洛浦县第一中学(北京工业园区)

(五)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1.考生按照本人所学专业自行准备三份教案,由面试组任选一份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4:00,下午15:30-20:00)

面试地点:洛浦县第一中学(北京工业园区)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田地区以外户籍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自行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表于10月28日前送至洛浦县委组织部514室。和田地区户籍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在洛浦县人民医院集合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洛浦县纪委监察局陪同,教育局、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一级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所有考生体检、复查费用自理。

(七)公示: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公示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903-6622256,15001455696

洛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职位表请在洛浦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

原标题:洛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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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洛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中共洛浦县委组织部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浦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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