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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实现到2017年乌苏市教育事业发展整体上水平,全市行政村平均一所“双语”幼儿园的目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新政督办【2014】1号)及三个配套评估办法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6〕55号)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和“双语”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简章如下:<关于推进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的意见>
一、 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从事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小学教师岗位报考要求:
1.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
4.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具有乌苏市代课教师经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
学前“双语”教师岗位报考要求:
1.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民语言的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5. 报考人员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或岗位相近专业,或具备申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保育员岗位报考要求:
1.户籍不限,仅限女性。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保育员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具有乌苏市代课教师经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
二、招聘岗位
第一类:小学教师30名;
第二类: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154名;
第三类:学前“双语”幼儿园保育员35名;
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2017年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2017年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MHK等级证书(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及相关证明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自行下载:《2017年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2017年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2017年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
6.领取准考证时间:
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小学教师岗位: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2016年1月~2017年2月)、民族团结、新疆地方史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包括: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英语以人教版PEP、人教新版教材为主。
音乐以《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现行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音乐鉴赏教材为主。
美术以《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理念、主要精神,以人教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中的基本内容为主。
体育与健康考试范围:学校体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管理学、运动训练学、体育测量与评价、运动医学、运动保健学、医务监督、奥林匹克运动知识、小学、初中体育与健康教材。
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主。
保育员岗位:
考试内容以《幼儿园保育员应知应会》为主。
2.笔试语种:汉语答题。
3.笔试加分:
此次笔试为汉语答题。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 “哈、维、蒙、柯、锡伯族”考生、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4.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对招聘1-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4-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的体检由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并填写《2017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工政审表》。
(六)聘用
1、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
教师: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保育员:参照乌苏市教育系统现聘用安保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报考人员自行在乌苏市政府网站查阅具体笔试、面试、体检及相关考务时间、地点,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 “进口”关,整个考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992-8519550 (乌苏市教育局)
0992-8519791 (乌苏市人社局)
0992-8520186 (乌苏市纪检委)
人社局联系人:侯月玲 联系电话:0992-8512527
教科局联系人:叶 海 联系电话:0992-8501709
附:
1、2017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小学和“双语”幼儿园教职工报名表
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