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团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团委直属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疆招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共青团网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四、应聘人员资格与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岗位正常工作。
(五)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2年8月31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建设西路112号自治区团委组织部。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艾里肯江 0991-2827187
(四)报名须带材料: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职位表中的一个职位。 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
六、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2年9月8日-11日。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共青团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新疆青年网络影视中心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者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2日内进行。
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技术网管职位主要考查网站维护操作,网络文字编辑主要考查网站图文编辑软件操作及文字编辑,影视节目制作主要考察音视频后期剪辑制作,社会实践岗位主要考查网宣方案策划能力;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七、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资格初审信息规定的时间到自治区团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告。
八、考试
自治区团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团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共青团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足3人的岗位,按过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共青团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共青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自治区团委机关服务中心工勤岗人员不参加笔试,由自治区团委根据招考条件先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车辆驾驶技术、车辆维修保养知识等。技能测试时间于考试前3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共青团网上进行通知。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同此次招聘其余岗位一同进行。
(四)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
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技能测试×50%+面试×50%。
九、考察
(一)自治区团委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体检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和规则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团委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录用
自治区团委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团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团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团委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自治区团委纪检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1-2825724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团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团委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团委单位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团委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