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24 15:38: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自治区科技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科技厅所属自治区三〇五项目办公室、新疆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面向社

自治区科技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科技厅所属自治区三〇五项目办公室、新疆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三〇五项目办公室。为自治区科技厅代管的副厅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代表人民政府和项目协调委员会负责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973”项目联合办公室负责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项目的申报、论证、设计等工作。
      新疆分析测试研究院。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分析测试的技术与方法研究、新产品开发等工作;承担分析测试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等。
      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科技信息的调研、收集、加工和传播工作;承担自治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面向全疆,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8号,BRT1号线科学院车站下车)。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阿依努斯卡、刘宝 联系电话:0991-3836670 
      (四)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6月17日-1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科技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凡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若出现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科技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科技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科技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科技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南田地  自治区科技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3680703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

      附件:1.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下载)
                  2.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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