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直各县(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2013-12-07 10:01: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犁州直各县(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2013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即将进入面试阶段。为贯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犁州直各县(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2013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即将进入面试阶段。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
州直各县(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自治州、各县(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县(市)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各县(市)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艺表团体演员、体校教练等特殊岗位(专业代码为03)面试工作由州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
(一)面试方案。由各县(市)人社部门会同卫生等其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编制面试工作方案,并于12月11日前报州人事工作领导办公室备案。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面试工作准备情况;参加面试人数及考场安排;面试工作小组的组成;考场及相关工作准备情况;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面试地点的安全保卫;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定于2013年12月14日——12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面试地点由各县(市)选择适合面试的学校或其它场地,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人社局通过网络发布公告。
(三)面试方法。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艺表团体演员、体校教练等特殊岗位(专业代码为03)考生除外)
(四)面试试题。
1.面试试题由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提供。各县市于2013年12月12日下午在州人社局领取,专人专车护送,确保安全。未使用的试题及使用完毕的试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面试工作结束后,送回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
2.各县(市)各专业的面试工作按规定时间同步进行。面试试题每半天使用一套,各县(市)要严格按照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使用面试试题。
二、面试工作的程序
(一)面试对象。
1.面试对象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面试。
2.某些报考人数少于三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但笔试违纪被取消成绩、缺考或有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3.各县(市)要安排专人主动与考生联系,确保入闱面试的考生全部通知到位,考生报到情况于12月13日16时前报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面试工作小组。
1.由考官、监督员、工作人员按专业组成若干面试工作小组。每个专业面试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人社部门1人,业务主管部门2人、专家4人。主考官1人(人社部门人员担任)、考官6人。
考官从12个候选人中当场抽取6人担任(主考官指定);
2.面试工作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面试工作小组职责见附件一),同时考官必须签订承诺书。
3.面试工作小组考前要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由各县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的内容为:组织学习《2013年州直及各县(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自治州这次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纪律;对考官和学生的要求;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考场及周边地区的安全保卫、疾病防控和应急情况的处理等等。
(三)考场设置。设置候考室、面试考场、休息室。考生侯考室要派专人管理。每个考场内设置主考官席1个、考官席6个、考生席1个、核(记)分席2个、监督席1个。面试中需要使用的工具、器械等用品应事先准备。
(四)面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1.抽签。各专业面试考生按报考职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考场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个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开考前半小时各面试小组按规定抽签确定面试考官。
2.评分标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面试评分表具体要求进行评分。
3.评分规则。七个考官独立量分后,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对五个有效成绩进行平均。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时宣布前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让考生签字确认并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
4、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5、面试结束后,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将各考生的面试成绩报州人社局。
6.各县 (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面试试题及相关表格的保管和使用,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出现泄密事件。面试结束后,面试试题、面试过程中使用的资料、表格及汇总数据要妥善密封留存,以备查验。
7.所有进入面试考点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入场,考官、巡视人员和工作人员凭统一的工作牌入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8.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监督检查
自治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将委派督导组到各县(市)对面试工作进行督导,各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督导和监督的重点是:面试准备工作是否充分、面试考场及周边的安保措施能否确保考试安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考官是否公平、公正;指导处理考生对面试程序的质疑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抄送:州政府办公厅、州党委组织部、州编办、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监察局。存档
附件一:
面试工作小组职责及考生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官职责和要求
1、主考官职责
(1)负责主持整个面试工作。面试时要努力创造使考生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水平的面试环境。
(2)负责宣布对考官、监督员、工作人员及考生的有关纪律和要求,并组织面试考官熟悉面试题本。
(3)负责向考生提问。主考官语言要准确、明了,使考生明白要回答的问题。
(4)对考生进行测评量分。
(5)负责归纳概括考官评语,并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中主考官评语栏内。
(6)宣布考生面试成绩。
(7)负责讲评或总结面试情况。
2、考官职责
(1)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评,并写出评语。对考生回答的问题要认真地进行综合分析,按评分标准量分,评分、评语要公正、客观。
(2)当好主考官的助手、参谋。需向考生提问时要征得主考官的同意,提问时语言要准确、精炼。
3、要求
(1)面试考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公道正派。面试考官在每场考试前半小时抽签决定,凡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符合回避条件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2)面试考官实行统一管理,面试期间考官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与面试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
(3)面试考官应独立打分,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不得搞亲疏远近,不得打“关系分”、“人情分”。
(4)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5)各县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对面试考官的表现进行测评。对不能胜任面试工作以及不负责任、评分不公正的考官要进行更换(更换只能在上午或下午考试结束后进行)。
二、工作人员及纪检监察员职责及要求
每个面试考场设核(记)分员2名,纪检监督员1名,联络员2名。
1、核(记)分员职责
(1)负责发放、收回面试评分表。
(2)负责核分、统计《面试成绩汇总表》。核分、统分时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
(3)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服从安排,不得随意插话和闲谈;不得对考生进行提问或暗示;不得随意出入考场。
2、监督员职责 
(1)负责监督试题的存放、提取、拆封及整个面试过程公平、公正性和程序的有效性。
(2)负责监督核(记)分员统计面试成绩。
(3)处理考生对面试成绩、程序等问题的质疑。
(4)发现有失公正的问题和违纪、舞弊行为,及时向主考官和本县招聘工作负责人反映。
(5)负责监督面试纪律及回避制度的执行。
3、联络员(保密员)职责 
(1)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对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和注意事项,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先后顺序,负责引导考生进、出面试考场。
(2)负责面试考场内外的联系工作。
(3)负责对考场外(侯考室)秩序的维持和管理。
(4)负责面试期间试题的保密工作。
(5)负责面试试题的领、发、收、送、保管工作。
(6)发现有泄密的迹象或行为要及时报告本县招聘负责人。
4、其他工作人员职责和要求
(1)候考室和休息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考生的管理,集中保管所有考生的通信工具,限定其活动范围,保证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点安全检查人员要坚守岗位,按安保要求查验证件和随身携带物品,在考场周围进行安全巡查,处置突发事件。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面试场所,保证面试工作的正常秩序。
(3)疾病防控人员,要准备好必要的常规药品及防护、检测用品,做好对生病人员的救治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考前对考场进行全面检查,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制定处置突发疫病预案,确保面试正常进行。
三、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规定的地点报到,并根据各县的具体时间安排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点,考生中途不得退出候考室,如遇特殊情况,须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处理。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执业证原件)以备审验,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包裹、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液体以及电子通讯工具,不准穿制服或携带器械进入考场。凡携带电子通讯工具的考生,必须关机并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考生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试题,不得要求考官解释试题,对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未听清楚或有疑问时,可要求复述一次。
5.考生要遵守纪律,保持考场安静,本人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到休息室休息,待当次面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       
6.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附件二
面试时间安排
 
12.14 上午 普通岗位、卫生保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营养
下午 普通岗位、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
12.15 上午 护理学、临床医学
下午 护理学、临床医学
 
具体时间(北京时间)
1、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特殊岗位人员面试同时进行。
3、考官、考生要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考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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