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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昌州人社发〔2010〕22号)有关规定,木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外联络办公室绿色通道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木垒县行政辖区户籍大专院校毕业生;
(二)木垒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
(三)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
(四)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
上述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定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为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学历条件详见《2016年木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外联络办公室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在木垒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招聘户籍限制。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报考招聘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协议书和自治县“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自治县团委)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协议书和“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协议书和“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基层办)出具的有效证明;“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及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6年10月12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昌吉州赴援昌省(市)培养计划”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时间、地点,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7日19: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务费55元,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红底);报考1001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5年以上宾馆工作经验证明,由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报考1003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乙等或(HSK)九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1004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笔试成绩加分:
(1)族别为哈萨克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在木垒县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村官”,笔试总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实务操作考试:
招聘职位“其他条件”中规定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本简章由木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994-4821838
政策咨询电话:
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4827711
监督电话:
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4821858
木垒县纪委监察局 0994-482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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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木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外联络办公室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