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总支),县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阿克苏地委、行署关于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按照浙江省《关于做好阿克苏地区和农一师基层干部赴浙江省轮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浙通字[2012]6号)精神,结合温宿县产业发展需要和工作需求,经研究,拟选派7名干部赴金华市挂职锻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对象
温宿县乡(镇)场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共7人(见附表)。
二、挂职地点
浙江金华市及相关单位。
三、挂职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分散到金华市、金华各县市挂职锻炼。
四、挂职时间
拟定于2013年4月15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间为三个月。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学费等培训费用均由援疆指挥部、县委组织部承担。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挂职锻炼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参加挂职锻炼的干部,提前安排好工作交接,确保按时按要求参加挂职。同时通知每名参训干部于2013年4月3日上午14:00前,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可发传真),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寸4张交组织部人才办(211室)。
2、每名挂职干部要遵守带队组长的管理,维护温宿县的形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挂职所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3、每名挂职干部在培训前开具好党组织关系证明信一并带至挂职地,按时参加挂职地各项组织学习活动。
4、凡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委组织部将终止挂职锻炼,由培训干部自负挂职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理。
5、挂职期间,每名挂职干部要加强学习,重点学习浙江“三化”建设情况和业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勤思考,作比较,找差距。同时,积极沟通协调联系,做好招商引资、柔性引才工作。挂职结束后,每人形成挂职锻炼报告,在返回后10个工作日内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211室)。
联 系 人:王 瑞
联系电话:18997661113 4538495(传真)
中共温宿县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