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警交流群 :467442562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为进一步提升喀什市警务站的综合应战能力,确保喀什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结合我市用人实际,特制订本招考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其他条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共招聘500名,男性招聘400名,女性招聘100名。
6、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户籍不限,民族不限,裸眼视力1.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色盲,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少数民族需具有一定的汉语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8、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7、直系亲属有参加反动组织、分裂国家活动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政治问题者;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9、家族中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
10、原喀什市公安局辞职、辞退人员一律不予招录。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喀什市政府网 (http://www.xjks.gov.cn)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及政审表表格请从《喀什市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自行下载。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2月15日下午19:30止(北京时间)(休息日也报名)。
上午:10:00-14:00点,下午15:30-19:30(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
4、要求:应聘者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1、考试报名费: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
2、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四)政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先进行政审,各人员自行下载《喀什市警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政审表》从《喀什市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上下载,填写好密封好之后交喀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考试安排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少数民族面试时同时测试双语表达能力。
(2)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是否合格根据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统一在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
2、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试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用工手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实训及有关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保安人员实训3个月,实训期间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费。实训期满后,合格者办理用工手续,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含社保),在警务站值班期间享受免费三餐。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此次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报名咨询:喀什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报名联系电话:2657562
附件:
喀什市保安公司
2017年2月10日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