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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洛浦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100名公安协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不限,限男性。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年龄在18-30周岁(出生时间在1986年7月30日-1999年7月30日之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能素质较好;
4、少数民族考生须熟练掌握国语;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自治区、地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4、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7、本人及三代亲属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被公安部门列为重点管控人员或被严打收押的和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职位及聘用性质
洛浦县公安协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聘用合同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浦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政审)表、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浦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进行现场报名;(2)网上报名考生从洛浦党建网(http://lpx.xjkunlun.cn/)自行下载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1198280210@qq.com。
联 系 人:李同媛
联系电话:0903-6625161、18799587630。
(二)资格审查、政审(8月11日)
通过资格审查、政审的考生,8月11日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8月12日),面试(8月13日),地点:洛浦县一中(北京工业园区内)。
(四)体能测试(8月14日),地点:洛浦县人民广场。
(五)体检(8月14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半年)。
2、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本科学历5701元/月(含五项保险),大专学历5643元/月(含五项保险),中专(高中)学历5568元/月(含五项保险)。每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绩效工资。
(2)工作期间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入编后,工作期间计算工龄。
(3)外地人员提供食宿,拎包入住。
附件:1、2017年洛浦县招聘公安协警报名表;
附件::2、2017年洛浦县招聘公安协警政审表。
中共洛浦县委组织部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电话 | 0991-4595806,13809957526 | 地址 | 乌市沙区西北路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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