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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沙湾县治安防控体系工作,沙湾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警务辅助人员80名,一经录用即属沙湾县财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要求:均为男性。本县户籍,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外地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均提供免费食宿;民族不限。
5、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
二、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曾在沙湾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岗位自动辞职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身体有纹身或有明显疤痕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有其它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①月基本工资3560元(含五险一金),大专增加工资1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增加200元,另每月按标准发放其他津贴200元。②按年度考核要求发放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采暖费。③享受与正式在编民警同等生育假、探亲假等,因公安工作特殊性,每周不少于1天周休日,每季度不少于3天季休假。④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⑤提供免费食宿。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8月27日,每日10:30至19:00(北京时间) 周末不休息;
2、报名地点:沙湾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3、咨询联系方式:韩鹿 0993-6023806,18149937089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寸免冠照片2张;携带已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报名表、政审表可在报名现场领取或在沙湾县公安局各派出所领取,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访惠聚”驻村(社区)工作队、国保大队政审盖章后,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政审盖章,外地报名人员领取相关表格直接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9日,沙湾县公安局
(三)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招聘过程中所产生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递交报名表和政审表(进行资格审查);
2、男性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面试(占总成绩6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40%);
3、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500米、立定跳远;考核标准依据《新疆公安机关2014年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招录人员采用百分制计算,取总成绩前80名;
5、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湾县公安局
2017年8月19日
电话 | 0991-4595806,13809957526 | 地址 | 乌市沙区西北路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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