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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阿克陶县社会稳定工作,增强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力量,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阿克陶县委、人民政府同意,由阿克陶县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阿克陶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协警工作人员700名(男650人、女5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此次招聘由阿克陶县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阿克陶县纪委、阿克陶县公安局、阿克陶县人社局联合实施。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名考生限户籍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退伍军人报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须持当地武装部门或民政部门相关服役证明,2014年至2017年退伍战士符合招聘条件可直接进入体检)。
社会招聘人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6、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7、身体健康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五官端正,具备能正常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8、男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过吸毒史的。
3、配偶、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被判刑、劳教或有嫌疑正在被调查、侦查、控制的;
4、不符合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名时未取得退伍证和毕业证的,近三年在各类招聘中弄虚作假的;
6、其它不适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因生理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妊娠期女性)。
7、以前在公安系统工作过,被公安系统单位开除辞退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培训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在网上自行进行报名及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新疆克州阿克陶县2017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工作人员政审表》(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9日—11月8日。
3、网上报名人员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到阿克陶县人社局人才市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生所需《报名表》在线打印报名表。
4、在线报名网址:http://120.68.193.196:88。
5、考生报名经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可以参加笔试。
6、考试报名费共需95元(报名费15元、每门考试费40元),以上费用由考生承担。建档立卡的贫困考生持乡镇、社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减免考试费用。
(二)笔试考试安排:
1、笔试科目:笔试语种为汉语试题汉语答卷,答题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00,地点:红柳中学。
3、笔试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11月11日晚(视阅卷情况而定),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10:00-20:00,阿克陶县职业高中。
体能测试:体能考试科目为男性100米、1500米,女性100米、800米,参照警察体能要求计算成绩,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总成绩公示:2017年11月13日晚上,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每日10:00开始。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由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尿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要进行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信息栏公布。
本次考试中出现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调剂递补。
(六)签订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必须与阿克陶县公安局签订用人单位意向协议书。
(七)培训:对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集中培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于11月16日到阿克陶县公安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因其它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用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协警工资待遇执行(每月2600元,含三金)。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阿克陶县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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