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面试确认: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2013-01-24 15:36: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3国家公务员面试确认: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国家公务员面试确认: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见附件1)于2013年1月26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的标题格式为“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黄委×××(职位)面试”,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面试确认邮箱:hwgwyc@qq.com。
  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2013年1月26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2)的书面材料发送传真给我委人事劳动局公务员处。联系电话:0371-66020761,传真电话:0371-66021861。
  二、资格复审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月26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将以下材料寄出,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不予接收: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要求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大专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6.除以上必报材料外,考生按照身份不同,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的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1号,黄委人事劳动局公务员处收,邮编450003。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三)我委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考试时间初步确定在2013年2月25日~28日之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2013年2月中旬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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