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铁路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及考生邮寄材料的通知
根据2013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铁路公安机关公务员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参加面试的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有本人签名的参加面试确认书(原件),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参加×××铁路公安局××××职位面试”。
二、考生邮寄的有关材料
(一)请考生于1月31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报考的铁路公安局(不接受本人递送):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为同底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考生姓名)4张;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学校盖章的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制式推荐表的,可以先提供学校印制的推荐表,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制式推荐表原件。报名表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取消面试资格;
4.准考证复印件;
5.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复印件。
(二)邮寄地址
序 | 通信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
1 |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74号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 150001 | 0451-86427203 | |
2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 沈阳铁路公安局人事处 | 110001 | 024-62023538 | |
3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6号 北京铁路公安局干部处 | 100006 | 010-51832798 | |
4 | 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迎春街1号 太原铁路公安局组干处 | 030013 | 0351-2629220 | |
5 | 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22号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 010050 | 0471-2242888 | |
6 | 郑州市永安东街52号 郑州铁路公安局人事处 | 450052 | 0371-68320618 | |
7 | 西安市西五路1号 西安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 710004 | 029-83198108 | |
8 | 武汉市武昌区静安路191号 武汉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 430064 | 027-51163878 | |
9 | 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 济南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 250001 | 0531-82422898 | |
10 | 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东路80号 上海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 200071 | 021-51223838 | |
11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 广州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 510088 | 020-61323488 | |
12 | 南宁市衡阳西路南六巷5号 南宁铁路公安局组织部 | 530001 | 0771-2725748 | |
13 | 成都市北站东一路12号 成都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 610081 | 028-86434928 | |
14 | 昆明市昆明火车站 昆明铁路公安局组织教育处 | 650011 | 0871-6159858 | |
15 | 南昌市站前路26号 南昌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 330002 | 0791-86108330 | |
16 | 兰州市火车站南路159号 兰州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 730000 | 0931-4958336 | |
17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西路199号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人事处 | 830011 | 0991-7922518 | |
18 | 西宁市城东开发区昆仑东路23号 青藏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 810000 | 0971-7165019 |
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面试时请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和资格确认。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逾期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铁路公安机关2013年度公务员面试拟安排在2月27-3月3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考前一周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