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2-18 11:57: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将2013年全国总工会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有关专业知识,没有复习范围

  现将2013年全国总工会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有关专业知识,没有复习范围及参考书目。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综合调研和文件起草工作岗位、中国农林水利工会水利工作部工作岗位、机关党委组织处组织工作岗位、机关离退休干部局二处生活福利岗位、资产监督管理部规划发展处企事业改革发展管理岗位不设专业考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 2月27日(星期三)、2月28日(星期四)。具体安排为:
  2月27日 13:30—14:00 资格复审及面试抽签;
  14:00—17:00 专业考试。
  2月28日 全天 面试。
  2、面试地点
  全国总工会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可乘1路、52路、728路公共汽车工会大楼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站下车西行500米,长安商场对面)。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机关办公楼六层第三会议室候考。
  三、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办法
  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场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2月27日13:30和2月28日08:00进入候考室,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仍未入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设专业考试职位的考生也须于2月27日准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抽签。
  2、2月28日全天封闭面试,考生不得外出。中午统一安排就餐。
  3、考生需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社会在职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证;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报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外语等考试或考级证书。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面试。个别考生在资格初审时未及时提供的材料,请务必于面试时带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考生自备钢笔或签字笔等书写工具。
  5、考生面试时,迟到或缺席视为弃权。
  6、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又随意放弃的,全总将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7、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8、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应注意提前到京。为方便考生联系住宿,现将全国总工会机关附近宾馆或招待所电话提供如下,考生可电话咨询并预定房间:
  中国职工之家饭店:68576699
  沙龙宴酒店:68021166
  博安商务连锁酒店(复兴门外大街店) :68585666
  如家连锁快捷酒店(首都博物馆店):63371166
  和家宾馆(白云路店):68046846
  全总组织部咨询电话:010-68592042,6859204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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