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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稽查处工作人员 (0601387001) | 114 | 刘世良 | 387252031912 | 2月27日下午 |
张留柱 | 387265212303 | |||
游雪林 | 387233080914 |
二、面试确认
以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16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tangxin@nea.gov.cn,并同时电话确认0991-3631283。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确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6日前传真至0991-2918951或发送扫描件至tangxin@nea.gov.cn。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至tangxin@nea.gov.cn,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的,在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办确定时间为准。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月27日下午13:30开始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地点: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67号中核大厦B座13层新疆能源监管办会议室。
(四)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2月27日下午12:50时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办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上午进行,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991-3631283、13369662806
0991-2918951(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67号中核大厦
邮编:83001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证明.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新疆华政: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