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招聘教师岗笔试、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约为3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
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采用教学、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由学院和学校两个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2.面试考核内容
(1)学院考核内容(80分):
①教案(10分):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
②课堂教学(5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时间约为30分钟;
③答辩(20分):主要考察专业素质、科研能力水平,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时间约为10分钟。
(2)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内容(20分):主要考察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3)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教师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综合成绩相同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体检环节。
五、笔试、面试时间
1.各学院教师岗的笔试、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1日(周四)进行考核;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定于2015年6月12日(周五)进行考核。
2.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由应聘相关学院电话通知考生。
六、考生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