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6-21 19:38: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0名,具体事宜如下:一、单位简介: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
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201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本科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报考岗位专业参考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教学、研究、实验、教辅岗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和拟聘岗位专业要求,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新疆大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电子版照片),并附个人简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新疆大学人事处邮箱xjdxrsc_zp@163.com。
 
邮件主题以“报考部门及岗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格式命名(例:人文学院教师+张三+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邮件附件:资格审查表(文件名:邮件主题);个人简历(文件名:张三个人简历)。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日后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辅导员、管理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6月20日-2015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8:00。
 
(3)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4)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5)2015年7月2日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
 
(7)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管理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需持纸质版《资格审查表》或《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届毕业生也可由所在学院党支部出具)、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新疆大学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教师、教辅及实验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30日-7月2日;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审查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上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大学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位、实验岗位、教辅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知识。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3.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和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可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环节。
 
3.教师岗位、实验岗位、教辅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1)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2)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2)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上进行通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100;
 
教师、教辅、实验岗位及辅导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新疆大学纪检委副书记 艾克拜尔·库尔班
 
监督电话:0991-8582744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校园网(www.xju.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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