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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公开竞聘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竞聘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着眼于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把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公开竞聘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选选拔的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竞聘职位共3个。
(一)县实验小学校长1名(汉族);
(二)县实验小学副校长1名(汉族);
(三)县实验小学副校长1名(柯尔克孜族、维吾尔族不限)。
三、公开竞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选拔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的教职工,目前现任各小学书记、校长、副校长及从事教育工作的副科级以下干部(含副科级干部),具有三年以上教龄和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者(含年级组长、政教主任、德育主任等各类中小学中层以上领导)。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8)师德良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基础好;
(9)业务能力强。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10)45岁(含)以下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12)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民考民少数民族同志MHK三级甲等或SHK六级以上水平;
(1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凡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竞聘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竞职演说、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从2016年1月15日起 25日止,报名人员可从乌恰县政府网(www.xjwqx.gov.cn)下载《乌恰县实验小学校长、副校长公开竞聘简章》和《乌恰县实验小学校长、副校长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MHK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报电子版,照片要求1024×768像素,大小为200KB以上,背景为蓝底);
4、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局、委、办党委(党组)、支部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般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2015年1月28日前,乌恰县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为确保选拔质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3人,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乌恰县政府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竞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职位分类命题。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理论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项,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专业知识、政策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使用汉语答题。量化计分,实行100分制,作为竞聘的参考。
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一般情况下,笔试结束的第2个工作日后,在乌恰县政府网公布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竞聘演说两部分组成,面试考官由7人左右组成,实行大评委制。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和评分。面试邀请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参加,进行现场监督;邀请职位所在单位教职工代表旁听并进行测评。面试实行量化计分,100分制,占总成绩的40%,竞职演说占总成绩的60%。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第三名成绩并列的,同时列入考察对象),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乌恰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德、能、勤、绩、廉、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形成干得好才考得好的导向。经组织考察公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经组织考察确属优秀,因公选职位限制未能任用的,根据其德才表现,公选后统筹安排使用。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乌恰县公开竞聘乡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经乌恰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提请乌恰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文任命。公选的校长、副校长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公开竞聘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严厉查处参加公选人员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竞聘工作的有关要求,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近三年考核的真实情况。
为加强对公开竞聘工作的监督,由乌恰县纪委成立监督小组,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乌恰县纪委举报电话:0908-12388,4621219
乌恰县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08-4622114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月25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30—20:0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乌恰县公选办:
地 址:乌恰县科教局人事科。
联系人:热斯别克
联系电话:4623796、18099081912
七、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2月16日,如有变动另有通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乌恰县委党校。
具体时间、地点请注意查询乌恰县政府网。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乌恰县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公开竞聘乌恰县实验小学校长、副校长推荐报名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