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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十三师行政学校)是十三师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各级公务员的学校,是十三师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十三师党委部门决策的重要思想库,属地级党校序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十三师党委组织部、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
一、招聘原则、方式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试讲及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经济学、哲学、党史党建、历史、中文、计算机等专业5名教师,男女不限,具体岗位需求条件见附表一。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试讲及现场答辩、体检及考核、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
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表二)并如实填写,贴上近期本人一寸照片并附本人应聘资料(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至qianjie0731@sina.com或邮寄至我单位。报名人员要在报名表中详实填写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12月30日
报名咨询电话:0902-6981031
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龙泉东路5号第十三师党
委党校
收件人:钱婕
联系电话:18099157812
邮编:8390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及试讲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届时将提前电话告知应聘者本人,并告知资格复审、试讲及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密大营房百花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试讲及现场答辩
专业试讲由十三师党委组织部、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十三师党委党校共同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集中分专业进行试讲,时限每人一小时,要求必须使用汉语试讲,试讲内容根据所学专业由考生自定。试讲结束后,将进行现场答辩,由考官根据试讲内容提出专业问题由应聘人员回答。
根据应聘人员试讲及答辩情况,由考官组成员当场打出试讲及答辩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体检及考核
试讲及答辩结束后3日内由十三师党校组织体检,体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二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进入考核环节的,考核组到其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试讲及答辩、体检、组织考核等程序后,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十三师政务网上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及聘用
公示无疑议的,由十三师人事局审批后办理各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国家、兵团及十三师有关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并执行有关回避规定。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的监督电话: 0902-2565046
0902-256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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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二〇一七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doc
附表二:二〇一七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三师党委党校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