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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目前教师紧缺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临时聘用教师补充到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队伍中,以确保本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新疆户籍。
3、2016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三十岁以下人员(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5、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双语授课能力。
二、报考职位
详见附表1。
三、工资待遇
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对临时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享受以下工资待遇,本科3980元/月(含三金),大专3788元/月(含三金)。对临时聘用教师聘用期限为3年,在此期间积极鼓励参加自治区、地区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持: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或MHK三级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到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教务科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0月25日—10月30日(北京时间),教务科联系电话:0903-7883321。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本人身份一致。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及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审核。
五、笔试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1)考生于 2016年10月31日到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知识测试150分。(汉语言答题加十分)
3、要求考生答题语种可见招聘职位 附件一。
4、笔试成绩于 2016年11月2日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 2016年11月5日。
2、面试地点: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
3、面试人员确定: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要求:
(1)、考生按照本人所学专业自行准备三份教案,由面试专家任选一份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布总成绩(2016年11月6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领取体检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墨玉县纪委监察局陪同,教育局、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一级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县教育局、人社局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8日-9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2016年11月10日—15日)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十、报到(2016年11月16日—17日)
新招聘临时聘用教师,须携带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赴墨玉县职业技术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对无故不报到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监督与其他要求
墨玉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临时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墨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