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下达专业巡逻防控队伍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简章》要求考察工作已结束,现就考生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4日-9日(工作日)。
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到所报考岗位县(市)公安局政工办报到。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逾期视为放弃。
报到期如有放弃岗位空缺,将按照简章要求进行依次递补,无递补空缺岗位将在拟聘公示后进行调剂工作,届时请及时关注人社局网站公告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能通知到本人。
2、放弃岗位的考生请提交自愿放弃证明书至所报考岗位县(市)公安局政工办。
联系电话:
塔城地区公安局政治处:09016222300-3076
塔城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9016239549
2014年塔城地区巡警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