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疏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人员27名,其中男性23名(7名汉族、16名民族),女性4名(汉族2名、民族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喀什地区户籍。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能服从聘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
岗位条件:
1、具备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无学历限制。
2、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年龄为准)。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有就业单位,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审核报名人员证件原件并收取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7日-2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最后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3日18:00)。
2、报名地点: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局对面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个人页)、毕业证或退伍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疏勒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监察管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及政审登记表)到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期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报考费用:
报名费55元/人;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考试前缴纳面试费40元/人。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于2015年2月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分汉语、维语答卷。考试范围涵盖“法律法规”、“新疆现情认识”及时事政治、喀什及疏勒县现情等内容。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示期:3天。
(三)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对体能测试符合标准人员确定总成绩,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考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公示
面试、体检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人员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3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合格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对违反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及时按照程序予以解聘。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疏勒信息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录取资格的后果自负。
五、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咨询电话: 5758155 6572345
咨 询 人: 阿不都拉祖农、邓雪玲 李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