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和田市招聘100名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2015-03-09 22:24: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结合和田市社区工作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为部分重点复杂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汉族50名,少数民族50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结合和田市社区工作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为部分重点复杂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汉族50名,少数民族50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目前在和田市工作的选调生、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及退伍军人,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其他考生原则上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1日至1997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职位
 
  报考职位为和田市重点复杂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政审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取得HSK6级及以上考生,需提供HS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退伍军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是选调生、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配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5日-3月19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市委组织部(基层办)。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等相关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3)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汇总确定后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3、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抽签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田市委组织部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和田市委组织部领取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市委组织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应在体检后3天内登陆和田市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15年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报送和田市委组织部(基层办)。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即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在合同期限内可参加和田市相关职位的招考。如报考和田市以外职位的,必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4、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鉴定表现优秀的,且本人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的,方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和田市委组织部0903-7881172,联系人:张亮,穆村;
 
  和田市人社局0903-2054481,联系人:马立权。
 
  (二)监督电话:
 
  和田市纪检委信访室0903-2518806;
 
  和田市纪检委执法室0903-2518265。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和田市委组织部
 
                    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相关热词搜索:和田市 新疆 简章

上一篇:2015年新疆奎屯市非在编聘用32名人员招聘公告
下一篇:2015年新疆奎屯市卫生局、教育局招聘6名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