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各项事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形成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引进人才创造了较为宽松和谐的环境,也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为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投身新疆开发建设,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430个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岗位。
一、引进岗位
面向海内外引进全职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合作柔性人才和博士后人才四类。引进人才岗位详见《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目录》。
二、引进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三、引进程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需求,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接洽、面试面谈,用人单位决定聘(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新疆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各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发布(网站专题专栏--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栏查询),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引进人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联系接洽,双向选择,商谈引进具体事宜,并相互协商确定引进方式。
(三)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用合同。
(四)引进人才到位后,用人单位将引进人才有关信息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四、岗位待遇
除各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中提供的待遇外,其他待遇可与用人单位具体协商。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单位申报,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为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协调、联系和监督,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对外联系窗口和服务电话。
对外联系窗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电话:0991-3689759,3689921
电子邮箱:XJRCYJ@sina.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