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阿拉山口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阿拉山口市第三批公安局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 招聘名额
招聘29名警务人员。
㈡ 招录岗位
1、巡逻防控大队:16名;
2、网络安全及视频巡查:9名;
3、后勤保障:4名。
㈢ 报考条件
1、巡逻防控大队
⑴ 性别:全部为男性。
⑵ 年龄:30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⑶ 民族:汉族13名(含回族等无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维吾尔族1名、蒙古族1名、哈萨克族1名。
⑷ 身高:168cm以上。
⑸ 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⑹ 户籍:不限。
⑺ 其他:复员军人、警校毕业生总分加5分。
2、网络安全及视频巡查
⑴ 性别:全部为男性。
⑵ 年龄:30岁以下。
⑶ 民族:汉族
⑷ 身高:165cm以上。
⑸ 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必须是经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⑹ 户籍:限博州范围内。
3、后勤保障岗
⑴岗位: A1驾证1名、A2证2名、C1及以上驾证1名。
⑵性别:全部为男性。
⑶年龄:A1驾证50岁以下,A2驾证45岁以下,C1驾证35岁以下。
⑷民族:民族不限。
⑸身高:168cm以上。
⑹户籍:限博州范围内。
⑺其他: A1驾证驾龄15年以上、A2驾证驾龄15年以上、C1及以上驾证驾龄3年以上。(在公安机关从事驾驶岗位3年以上者加5分)
《招聘简章》查阅及下载地址:
博州赛里木湖网(http://betl.xjkunlun.cn/dex.htm);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boz.xjrs.gov.cn/);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http://www.alsk.gov.cn/)。
二、招聘程序
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 4月3日-25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党政办公楼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后勤岗位的需出具驾驶证及复印件一份;在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的需出具从业证明。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
㈡ 体能测试及技能测试
1、体能测试
报考巡逻防控大队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5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体能测试合格者,原则上由高到低分按民族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单。
2、技能测试
报考网络安全及视频巡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计算机技能测试环节,测试项目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完成后,原则上由高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
报考驾驶岗位资格审查后,进入实际操作测试环节,测试项目为:移库、道路行驶。技能测试完成后,原则上由高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单。
㈢ 笔试
1、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
㈣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单。
3、要求:
⑴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1天到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单。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侯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⑵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㈤体检
1、要求
⑴ 报考巡逻防控大队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体测成绩×70%+面试成绩×30%) 由高分到低分,分民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⑵ 报考网络安全及视频巡查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⑶报考驾驶岗位总成绩(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标准
体检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过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时间:面试结束一周内。
㈥公示
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领导小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阿拉山口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博州赛里木湖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阿拉山口市政府网公示七天。
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 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5年。聘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㈡ 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㈢ 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工作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9-6992399 0909-6998069
监督电话:
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察局
0909-6995565
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