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精河镇联防队员招聘公告(12人)
2015-04-10 22:17: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维稳防控工作力度,经精河镇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选用12名联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用原则  选用工作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为进一步加强维稳防控工作力度,经精河镇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选用12名联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用原则

  选用工作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选用到联防员队伍。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性别男,族别不限,学历高中以上,年龄35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精河镇各社区劳保站;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居住证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㈡政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精河镇综治办、民宗办按规定进行政审。

  政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7日。

  ㈢体检

  政审合格者由精河镇劳保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2015年4月18日。

  ㈣考试

  1、笔试。

  2、面试。测试内容当场提问当场作答。主要了解其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3、笔试、面试一律使用汉语。

  4、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

  5、考试前30分钟到镇政府院子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6、笔试、面试成绩拟于2015年4月21日向社会公布。

  ㈤公示

  由镇劳保所按两项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选取所需名额,并公示。

  ㈥选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镇劳保所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经确定选用的人员由镇综治办管理,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2000元/月(含五金)。试用期合格者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绩效奖金。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选用的,取消其资格。

  五、其他事项

  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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