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和应聘者个人填报信息情况,依照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的原则,对考生基本信息进行了初审,现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进入资格审查阶段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上午10:30-13:00
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55号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991-4511598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一)准考证、报名表2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下同)、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需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均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红底或蓝底)。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其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并可以顺利毕业且可以取得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第二项无需提供证明,提供身份证即可)。符合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不能如实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或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弄虚作假的、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主要原因为报考人员填报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
(三)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于资格审查当日依次通知,请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无法联系到的或未按要求到达资格审查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