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5-08-02 11:02: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温泉县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卫生发展所需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温泉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型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温政发〔2013〕6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招聘计划计划招

为加强温泉县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卫生发展所需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温泉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型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温政发〔20136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5人(临床医学3人、临床检验2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卫生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571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临床医学、临床检验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4.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73010008102000

地点:温泉县卫生局医政办(县计生委办公楼一楼)

2.资格审查:招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复印件一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后所报岗位不足2人,岗位空缺,不予招聘。

考试安排

1.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817日上午1030-1300(北京时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急需紧缺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使用汉语答题。

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817日下午1530-2000(北京时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急需紧缺岗位的专业技能掌握能力,报岗位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当场公布得分。

地点:温泉县人民医院

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60%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上的按得分情况择优聘用。

2.要求: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813-14日。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体检、政审(2015 824-25日)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综合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政审

县组织部、人社局、卫生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该岗位综合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温泉县政府网站(http://www.xjwq.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报到

拟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于2015827到温泉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拟招聘人员的人事档案须在2015831日前提交温泉县卫生局办公室。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2年内未取得本岗位相应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温泉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2万元安家费、提供过渡性周转房居住,在温泉县连续工作6年以上的,县内购买12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按市场房价的50%给予补贴。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涉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招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相关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温泉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温泉县卫生局:0909-82220758223162

    监督电话:温泉县纪委监察局:0909-822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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