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截止7月31日招聘岗位已完成现场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进行报名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领取准考证及笔试通知
(一)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人园大厦609室(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签到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10:30--13:00(北京时间)。
(三)笔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人园大厦二楼会议室,请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生不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五)符合笔试加分事项的考生,考试时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六)如有异议,请于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张丽(自治区国资委纪委正处级纪检员)联系,电话:0991-239199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