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昌州党发〔2013〕17号)文件精神和《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社区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制外社区工作者88名。
一、选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选聘工作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二、选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选聘对象:
1.奇台县行政辖区户籍的公民;
2.在我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
(二)选聘范围:
具体选聘职位详见《奇台县2015年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 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奇台镇社区现有的各类公益岗位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退伍军人,以及2003年12月31日之前非个人原因从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含高中>及以上);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奇台镇社区现有的各类公益岗位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退伍军人,以及2003年12月31日之前非个人原因从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5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工作程序
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奇台县委基层办(奇台县人民政府大楼五楼)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奇台县2015年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奇台镇负责,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二)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笔试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结束后一并发布。
(三)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1.根据笔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具体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的人员;
2.具体招聘职位因考生不足1:3比例或因入闱面试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面试
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工作测评小组由县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和奇台镇及面试考官按一定比例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如同一职位因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过拟招聘人数的,对总成绩并列人员,通过增加一场面试确定拟体检人员。
(五) 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部、纪检委、人社局、奇台镇共同参与。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选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七)公示
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党建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奇台镇要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拟聘用人员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
奇台镇与选聘的编制外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编制外社区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选聘各项工作。对公开选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资格。
(二)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奇台党建网(网址:www.qtdj.gov.cn)、有线电视滚动字幕、各社区公告栏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4-7216363 咨询电话:0994-722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