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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博州公安局特警队伍建设和赛里木湖景区社会面管控工作,经研究,2016年博州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警务人员(其中博州公安局6名,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64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中专毕业生。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2.退伍军人(城镇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农村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3.符合报考条件的协警。
(二)报考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30日至1998年1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见附件1);
5.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
查阅及下载地址:博尔塔拉政府网站(http://www.xjboz.gov.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jboz.gov.cn)、博州公安网站(http://www.bozga.gov.cn)。
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30日— 2月2日;
2.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服务大厅(北京南路468号);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名表(见附件2,附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复转军人、协警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复员转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从事协警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并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7.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合计:55元。
(二)体能测试。
1.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生1500米、10米X 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女生:800米、10米X 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
2.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人数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即:招聘2名及以下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3名及以上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2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面试
1.体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事宜,于2016年2月6日在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州公安网向考生公布。
2.个别职位需加试专业设备操作测试(详见《职位表》),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一律采用汉语答题,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结束后,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州公安网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科目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从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调剂
2016021、2016022职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相互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如实填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见附件5),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政审。
(八)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州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由博州公安局、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聘期5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公安局 0909-2238012
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 0909-2319608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9-2318563
监督电话:
博州公安局纪检委 0909-2238015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9-231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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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
2.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资报名表
5.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
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