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19 11:59:58   来源:第七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529128541为满足第七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兵师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第七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

新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

为满足第七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兵师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第七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兵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职位及条件

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通过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www.nqs.gov.cn)、奎屯日报及张贴招聘公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在第七师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现场报名时递交。(第七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电话:0992-6861076)。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第七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身份及学历。 

5.每人限报1个职位。 

6.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7.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交3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

8.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历年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仍在限考期内的;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4日

(2)地点:第七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笔试 

(1)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10:00-12:00(北京时间)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文答题,总分为 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十八大有关依法治国理论、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知识。 

3.成绩公布

(1)时间:2016年6月8日

(2)方式:通过兵团第七师门户网(www.nqs.gov.cn)面向社会公布。

4.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第七师门户网

(2)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 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 3:1的,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根据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按照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 1:1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考核。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可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按所填报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第七师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第七师人事局办理入编手续。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应待遇。 

七、监督与回避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师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思想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第七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点击下载>>>

附件:1.2016年第七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分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第七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分局报名表

第七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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