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招聘68名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2016-07-28 12:02:23   来源: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529128541根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关于补充招聘聘用制收费员的批复》(新公管函〔2016〕51号),依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有关招聘工作要求,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现需

新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 

    根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关于补充招聘聘用制收费员的批复》(新公管函〔2016〕51号),依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有关招聘工作要求,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现需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收费员6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要求:限石河子地区、塔城地区沙湾县、昌吉州玛纳斯县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可靠,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凡在反对民族分裂、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的人员,不得报考。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7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的(起止日期1998年6月30日至1986年6月30日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的(起止日期1998年6月30日至1981年6月30日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5.目前,在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所属收费站服务期连续满3年以上的临时工,或持有中式烹调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者,报考100105岗位时,可适当放宽户籍。

 

6.具备汉语会话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7.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调剂。

 

8.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收费站距离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女性不宜报考,建议男性报考。

 

9.报考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限的,均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10.退役军人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及现役武警、军人。

 

2.被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开除、辞退的聘用制收费员。

 

3.因个人原因单方面从石河子公路管理局辞职不满5年的聘用制收费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与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合作在媒体发布招聘简章及网上报名事宜,通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公开招录,择优录取。

 

招聘岗位详见《石河子公路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招聘公告在八师石河子人事考试网(http://kszx.shz.gov.cn)、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shzglj.com/)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8月7日

 

2.报名网址

 

八师石河子人事考试网:http://kszx.shz.gov.cn (建议使用IE浏览器,并通过电信网络访问);

 

具体方法:请登录 “网上报名”,详细阅读考试说明,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规格),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3份(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备用)。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在八师石河子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石河子公路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因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的报考条件,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可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以免在笔试之后资格审查时因年龄、学历不符等问题取消面试资格。

 

4.缴费

 

缴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缴费方式: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费和考试费到石河子人力资源市场(一小斜对面)进行现场缴费,请同时准备足额银行卡和现金;

 

缴费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

 

5.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6年8月15日—8月20日登录“八师石河子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报考代码不得更改。

 

(2)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条件,按招聘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考生自负后果。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和笔试时均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7.调剂

 

按报考代码分类,如有报考人员不足的,按需将需求人数空缺名额调剂至其它报考代码。

 

8.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携带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9.有工作单位者,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网上报名及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993-2013459、0993-2069518

 

11.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993-2652044

 

(二)笔试 

 

1.笔试语种:汉语、维语,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试卷语种。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理论政策、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地点:

 

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24日在八师石河子人事考试网及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网公布。从发布笔试成绩开始,此次招聘所有信息均会通过八师石河子人事考试网及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网发布。

 

(2)加分说明

 

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退役军人加5分。

 

6.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7.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审查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1)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对拟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表1份、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退出现役证、笔试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到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参加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见面试通知。

 

3.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表等资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另外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

 

1.按照拟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告。

 

2.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需求人数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因收费员工作需接触大量现金,所以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时需提供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证明;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

 

(七)政审

 

1.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者应提供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或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八)公示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在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九)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2.对公示无异议且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石河子公路管理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均属收费员岗,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内不得因私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3-2652011。

 

招聘期间,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将在单位机关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六、其他事宜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石河子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93-2652044 

 

附件:

1.《石河子公路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车辆通行费

 

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

 

2.《石河子公路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车辆通行费

 

征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样表)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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