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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简章》要求,2016年度报考“天池计划”且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合格且进入考察的考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考察表》,考察表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调取个人档案。考生按照报考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到报考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开具调档函。
三、到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填写意见盖章。(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三个部门任选其一)
四、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意见盖章。
五、到报考单位填写意见盖章并提交个人档案。
六、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根据《2016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岗位表》岗位设置情况,对报考本县市岗位的考生进行考察。
考察表一式三份于2016年10月30日前提交至报考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996—2278705(州委基层办)
附件1: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 “天池计划”人员考察表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组 织 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务员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