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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艺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对专业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专业考核时间与地点时间:2016年11月19日(周六);
地点:新疆艺术学院(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10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公交车团结路新疆艺术学院车站下车。
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考核安排表》(附件2)。
二、专业考核办法专业考核在艺术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见附件1)。
专业考核满分100分。采取现场说课、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考核内容:
1、1603古筝教师、1608附中弹拨尔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两首演奏曲目、10分钟之内现场脱稿说课、专家现场提问);
2、160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教师岗位考核方式(5分钟以上个人影像作品展示、10分钟之内现场脱稿说课、专家现场提问);
3、1606艺术经济教师岗位考核方式(3—5幅个人美术作品展示、10分钟之内以艺术经济学相关内容进行脱稿说课、专家现场提问)专业考核成绩出来后,根据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专业考核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向社会公布专业考核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有关要求
1、请参加专业考核的考生于上午北京时间9:30在指定地点(各类岗位候考室)集中签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专业考核资格。
2、考生不参加专业考核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专业考核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专业考核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咨询电话:0991-259037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