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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林业厅所属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自治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产业发展办公室、自治区野马繁殖研究中心、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等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林业厅所属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自治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产业发展办公室均为自治区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2号。自治区野马繁殖研究中心和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分别位于吉木萨尔县和阿勒泰市。
1、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组织拟定全区林业宣传工作、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全区林业重大新闻的发布和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管理全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森林文化示范基地建设,负责自治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森林文化示范基地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林业期刊、图书、美术摄影作品和音像制品的出版工作等工作。
2、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主要是负责全疆林业先进技术、实用技术推广、示范及应用;承担全疆林业技术岗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3、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管理、林业基本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以及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监督、检验办法或细则,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重点林业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全疆林业工程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参与自治区林业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
4、自治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负责负责全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及时向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上报各类监测数据,并对基层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和风险评估,指导各地开展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负责全疆的野生动物救护;组织协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工作。
5、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是研究制定全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和森林公园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自治区级和县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及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的审批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公园环境保护、护林防火、社会治安、安全卫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检查与监督等工作。
6、自治区野马繁殖研究中心,主要是通过人工饲养繁殖,努力发展野马种群,进行野马野化的研究实验,认真总结放养、繁殖、发展野马种群的经验。最终让野马回归大自然,以达到重建野马种群的目的。
7、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阿尔泰山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负责阿尔泰山森林资源管理和后续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报批;负责阿尔泰山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和检疫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岗位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林业厅网站(http://www.xjlyt.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9日。
七、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现场报名地点: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2号新界大厦B座1114室)。
3.报考者所需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艾达尔•阿布里孜
联系电话:0991—5819150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林业厅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八、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及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2日。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林业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林业厅网站(http://www.xjlyt.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
自治区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汉语统一命题、汉语答题。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5)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林业厅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试题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汉语统一命题、汉语答题。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林业厅共同组织具有考官资质的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分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公布总成绩排名。
十、体检
自治区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按照入围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人选后,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1、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林业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阿布力米提•阿不都热合曼(林业厅纪委副书记)
张培权(林业厅纪委正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1-5815379、5813192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林业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