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总工会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2016-11-24 10:19:24   来源:新疆人社厅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根据《自治区总工会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于2016年11月13日进行。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自治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个岗位,其中第一工人疗养院戒毒科临床医师岗位和第二工人疗养院康复中心医师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这两个岗位的招聘笔试。其余17个岗位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考生可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总工会网(http://www.xjzgh.org.cn/)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11月30日--12月2日

北京时间10:30—18:00

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三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78号、市内乘坐59、60、104、BRT3号线在北门药材公司站下车)

前台联系电话:0991-8840852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截图(截图需选中整个版面,包括计算机本机时间,横版打印)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符合加分政策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服务协议中有关服务期的要求,同时应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明。

(五)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岗位入闱人选产生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位考生请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截止时间为12月5日(星期一)18:30(北京时间)。

(六)请各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证件、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991-8806193

资格审查监督电话:0991-2814180

附件:2016年自治区总工会笔试成绩.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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