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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职业病医院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安排,现已完成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现将报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5日。
1、报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简称《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一寸近期彩照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北京时间9:40分到达自治区职业病医院门诊楼4楼学术厅集合(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68号),统一前往体检地点。请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公示》中备注信息,提前准备,按指定时间到达,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约500元左右,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另行安排体检。
5、体检当天空腹,提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少吃油腻及甜食。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991-4535017
附件:2016年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下载)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