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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的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辅助岗工作人员10名。
二、发布招聘信息
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网、和田信息网、和田就业服务信息微信平台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历年来未就业的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年龄在18-30周岁(出生时间在1986年12月1日-1998年11月30日之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能素质较好;
4.专业要求:会计审计类、统计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卫生管理类、药学类、医学类、计算机类等。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地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地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参加暴力恐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聘用后,每月工资待遇为30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全部缴费);
2.聘用期为三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继续聘用;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4.已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经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报考前提前同意后,报考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公开招考并被录用人员,双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2.报名地点: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221室(和田市纳瓦格路249号)。
联系电话:0903-6189825、0903-618982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也可现场领取)、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六、笔试
2016年12月26日下午,到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221室领取准考证。
拟定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须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面试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七、资格审查暨面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市级或县级团委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志愿服务证书;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级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部门出具的期满服务证明原件;
3.“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市级或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等材料;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具体负责,地区人社局全程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
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和田信息网、和田就业服务信息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报到上班,逾期未到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十、聘用
本次招聘,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由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
2.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另行通知为准。
3.本次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