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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力度,加强福海县畜牧兽医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面向福海县户籍或生源公开考试招聘村级防疫员26名。
一、招聘对象、岗位分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福海县户籍或生源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生。
2.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二)岗位设置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26名。《福海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防疫员职位表》(详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及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医院出具身体健康证明;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检疫等相关专业毕业证;
6.1980年12月1日前出生的大中毕业生;
7.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能全心全意为农牧民养殖户服务者;
8.福海县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12月15日在福海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的中专毕业生并愿意为我县畜牧业发展服务的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报名地点:福海县畜牧兽医局;
2.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填写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政审统一使用政审表进行政审,政审在考前和聘用前分别进行一次,在任何时候凡发现有政审不合格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2016年12月2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简章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由畜牧兽医局对招聘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笔试、面试等方面的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为50分、50分。
(四)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12月27日
2.面试:12月30日
3.地点:福海县畜牧兽医局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畜牧兽医专业基础知识》: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采用汉哈两种语言答题。
2.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及不能确认身份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由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组织进行复查一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按照福党纪字{2016}10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的高低录用2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已在乡(镇)场站(所)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人员。结果公示期为五天。公示结束后,将招聘结果上报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下发录取通知。
五、培训
县畜牧兽医局要组织专家利用5天时间,对新招聘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动物重大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传染病学、临床诊断学、寄生虫学、内科学、外科学等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
六、签订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聘用合同
凡竞聘上岗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并试用期考察合格(试用期为三个月)后与县畜牧兽医局签订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聘用合同。原则上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人员续签合同。
七、监督及其它要求
(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及已被聘用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福海县2016年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3475730(福海县畜牧兽医站办公室)
监督电话:3472156(福海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附件:
福海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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