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12-28 11:46:16   来源:新疆人社厅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为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2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英语翻译1名,俄语翻译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周六、日、节假日休息)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均为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507室)

报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226号

(四)报名联系人:姚正军、马丽

联系电话: 0991-6176757

政策咨询电话:0991-6176756

(五)报名须带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书、翻译专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以及《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贴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个人简历等材料2份,到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2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聘用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8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信息于2017年1月9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公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1月10日至13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507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使用全英(俄)文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试题命题组命题,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外语翻译能力。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日,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考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公布。

(二)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进行通知。面试入闱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分为外语口语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题由试题命题组命题。外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汉语和外语互译能力和水平。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结构化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同时进行,各为15分钟。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闱比例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外语口语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6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7.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及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当日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十、考察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翻译专业资格证,或持有伪造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认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增补公示人员申请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经核准同意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公示。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外办(侨办)纪检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潘镭、朱健、王文闻

监督电话:0991-617675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下载)

2、2016年自治区外事翻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自治区外办(侨办)

201612月26日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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