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赴内地引进人才招聘面试公告
2017-02-04 09:49:15   来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根据《2016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会公告》,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总站和工程造价管理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根据《2016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会公告》,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总站和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参加了本次招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并完成了招聘笔试工作,经批准,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2月9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A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3楼会议室,考生可乘坐BRT3、17路、36路、501路、903路、907路、908路、920路、931路等公交车至广场站下车往南步行50米即到。

三、面试方式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见面会上签订的《意向书》。未带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当天,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抽签确定面试排序,面试开始后到达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六、面试咨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0991-2810735

七、面试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住建厅厅纪检组    0991-2826015

请入闱面试的考生按照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在当日北京时间9:30分前到自治区住建厅10楼人事处报到,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住建厅2016年秋季引进人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下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2016.1.26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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